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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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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制度
学生科:学生离校签字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06-22 10:13:35 浏览次数:14062

一、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要求做好离返校签字手续,有特殊事情需要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的,应事先向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

二、学生离校时要将自己的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妥善保管,最后离开者需将寝室的门窗以及水管总阀,切断所有电源。

三、学生离校期间,学生必须签署离校签字相关手续后,方视为学生正式回家。未经学校同意,学生不得自行离开学校。学生离校期间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件,且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四、学生离校期间,应严格遵守《武汉机电工程学校学生管理文件》及学校其他各项外出离校的安全管理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向学校做出安全承诺。

五、学生离校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并给学校及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六、学生离校期间,学生要遵守交通法规,因违反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七、学生离校期间,在校外发生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责任自负。

八、学生离校期间,不得私自到水塘、河流、水库、湖泊等地游玩,由此造成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九、 学生离校期间,要爱护公共设施和设备。损坏或故意损坏公物的,责任自负。

十、学生离校期间,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如因个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损失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十一、学生离校期间,由于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因学生本人或他人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