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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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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制度
学生科:班主任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17-06-22 10:03:51 浏览次数:13909

   班主任是班级教育教学的主要组织者,是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中坚力量。为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同时为班主任聘任、评优及发放班主任考核津贴等提供依据。加强班级管理,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校教育、教学、学生思想纪律管理中的作用,调动班主任工作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学风、班风、校风,全面提高学生成绩。在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对班主任工作绩效进行评估考核,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每学年末根据《武汉机电工程学校班主任考核条例》对班主任工作进行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层次的评估。

   评估内容:

1、出勤(20分)2、班级管理(30分)3、安全工作(30分)4、师德师风(20)总分100分。具体细则详见《武汉机电工程学校班主任考核条例》

2、加分项班级在校级活动中获前1—6名的分别加分(1—6)分;学生获的校级荣誉的加分(1分);当月获流动红旗的加分(1分)。

3、根据考核分数评估出班主任工作等级,90—100分为优秀,80—90分为合格,70—80分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共四个标准,并颁发证书。 常规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学年总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