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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动态
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选树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1 08:47:08 浏览次数:20222

各区教育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引导和激励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努力成长为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按照工作部署,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和班级。

二、选树项目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各区可同步开展上述项目的区级选树。

三、选树条件

(一)优秀学生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有社会主义民主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爱劳动。有良好的社会公德、文明习惯和正确的是非标准,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岗位规范。热爱所学专业,注重职业道德修养。

2.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有正确的职业理想和正确的职业观、择业观、创业观。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较强的创业能力和创新精神。积极参加实践活动,专业知识好,动手能力强。各科学习成绩优良。

3.坚持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具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体育测试成绩达标。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

(二)优秀学生干部基本条件

除应具备上述市优秀学生选树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工作态度好。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实践活动,在班委会(学生会)担任职务,服务意识强,工作责任心强。

2.工作能力强。积极自主、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在师生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有较强组织管理和协调合作能力。

3.工作作风优。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能密切联系同学,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团结带领同学参加班级、学校、社区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三)先进班集体基本条件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团结友爱;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校内师生评价好,校外实习基地反映好,班内中无违纪违法现象。

3.班级学习氛围浓厚,学生学习积极性较高,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间的互动充分。学生积极参与专业技能和社会实践活动。班级学生体育达标率为80%以上。

四、选树比例

选树市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按在校学生总数的千分之三推荐,优秀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按2:1的比例分解。先进班集体按班级的10%推荐(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五、选树办法和程序

(一)民主推荐。根据市、区教育局分配的推荐指标,学校经集体研究将名额分配到班级,由班级师生共同评议产生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班级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选树标准综合考评。

(二)张榜公示。学校将确定的候选人报学校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审定。审定后要将候选人基本情况及事迹材料在校内公示7天,广泛征求全校师生意见。

(三)呈报复核。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在确无异议的前提下,将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候选材料上报区教育局,由各区教育局复审后报市教育局复核。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在确无异议的前提下,直接将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复核。

(四)认定表彰。经市教育局复核的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在武汉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

六、工作要求

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选树活动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也是衡量学校德育工作和教育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选树和推荐。选树工作要严格执行选树条件,杜绝不正之风。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师生评议、民主推荐、集中公示、复核上报的程序开展选树推荐工作。对被推荐为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进行复审时,应结合学生日常在校情况,以思想品德、知识技能、创新能力、身心素质为主要内容,并综合考察该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社区活动等情况,保证工作质量。

请各单位于416—18日将推荐材料报送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处,(电子版发送至wh65608421@163.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

联系人:徐瑞玲、兰华群   联系电话:6560842165608446

 

附件:

1.2018—2019学年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2.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推荐表

3.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4.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5.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汇总表

6.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武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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