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全国、省教科规划办相关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基本精神,不断创新科研管理理念和方式,全面推进“十三五”科研工作。
二、主要工作
(一)全面完成“十二五”课题结题工作
1.全面完成“十二五”第二批课题结题。优化和完善结题程序,既保证过程规范、便捷高效,又注重提高质量,全面完成“十二五”重点、专项和一般规划课题的结题。
2.全面完成重大招标课题的结题。做好重大课题的结题工作,通过对重大课题成果的总结和提炼,为教育行政决策提供咨询和参考,为一线教育教学提供引领和指导。
3.完成“十二五”第二批一般规划课题向重点课题的转化评审工作
(二)全面完成2016年度课题开题和2017年度课题立项工作
4.全面完成“十三五”2016年度规划课题和教师个人课题的开题工作。
5.完成2017年度规划课题的申报、评审、立项及开题工作。
(三)做好重大项目的服务与研究工作
6.协调组织完成《武汉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生存状况调查》的研究工作。
7.参与教育部实验项目“武汉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实验研究”的施测工作,履行好专班职能。
8.完成教育部委托项目《建设现代中小学学校制度研究与实践》的研究和服务工作。
(四)加强科研队伍培训
9.进一步加强科研队伍建设,强化科研培训。围绕科研方法,以实证研究为重点,加强规划课题负责人的培训。
10.开展2次远城区科研服务活动,组织对黄陂、新洲科研骨干的专场培训,促进区域科研均衡发展。
11.加强对边远学校的科研指导,逐步缩小区域之间和校际之间的差异,促进全市教育科研均衡发展。
(五)提升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
12.加强“武汉教育科学信息化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完善信息化平台的内容和流程设计,在课题立项、合同签订、中期检查、课题结题、信息交流、经验推广等方面,进一步发挥好信息平台的作用,切实提高科研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13.进一步完善、拓展区级科研平台,及时做好数据传递、过程管理、信息交流等工作。
(六)坚持夯实常规工作
14.根据国家有关科研政策的调整,适时制订和完善全市及科研管理办法。
15.开展“十二五”规划课题优秀课题成果的展示及交流活动。
16.组织全市教育科学“十三五”科研论文的评审。
17.启动第三批教师个人课题的结题和第四批教师个人课题的申报工作。
18.做好全国规划办、省规划办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
附件:2017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表
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附件:
2017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表
月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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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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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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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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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负责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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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个人课题培训以区、校为单位自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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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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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科研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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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黄陂专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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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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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课题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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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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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课题成果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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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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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完成重大招标课题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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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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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规划课题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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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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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五”科研论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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